乡村振兴,既要塑形,更要铸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和公共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在实现百姓生活质量提高的同时,注重历史文化认同、情感归属、乡愁理念等文化内涵建设,以文铸魂,是培育和凝聚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重要举措。
2022年9月中、下旬,根据《梧州市政协2022年协商计划》安排,市政协副主席韦宁率文化艺术、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民盟等界别的政协委员组成调研工作专班,开展了以“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对口协商。受疫情影响,此次协商调研活动在本市辖区内开展。调研组先后赴长洲区倒水镇路垌村、摩天茶海种植园,万秀区龙湖镇、旺铺镇,蒙山县新圩镇,藤县濛江镇,岑溪市糯垌镇,苍梧县六堡镇,视察了有关乡村振兴示范点、农村基层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乡村文旅开发重点项目,并召集市文广体旅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联及部分县(市)区的分管领导召开对口协商座谈会,提出对策性意见建议。现将协商调研情况作综合报告。
一、我市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及公共文化服务概况
近年来,我市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建5个公共图书馆(其中市级1个、县级4个),8个文化馆(其中市级1个、县级7个),59个乡镇文化站,85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各类体育场地设施8350多个,实现乡镇(街道)与农村(社区)体育场地100%覆盖。因地制宜建设文化礼堂、文化广场、乡村戏台、非遗传习场所、村史馆等主题功能空间,最大限度发挥好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效能。同时,文化服务基础不断夯实,在保障群众文化权益、提升基层群众获得感方面成效明显。
(一)坚持依法依规制定政策,助力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市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的通知》《我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梧州市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文化建设机制和服务保障制度,满足了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坚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倾斜,助力城乡新容新貌和乡村振兴发展。“十三五”期间,我市先后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三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广播电视节目乡镇无线覆盖、数字网络图书馆(数字农家书屋)、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等工程项目,对基础设施进行填平补齐、改造升级。以4个自治区级贫困县(区)、265个贫困村、23万多农村贫困人口为帮扶重点,推动文化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推进人口规模在800人以上的大型易地扶贫安置点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开展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全市基本实现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全覆盖。
(三)坚持实施为民办实事惠民工程,助力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把为民办实事文化惠民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大力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场所免费开放、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全民健身工程、“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等为民办实事惠民工程项目,仅2022年,先后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3812万元,用于支持苍梧东安全民健身中心、市太和体育公园项目建设;自治区为民办实事全民健身工程项目6个,其中村级篮球场4个、配建体育健身器材项目2个;9个公共体育场馆区补助资金450万元,用于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服务和场馆信息化建设。
(四)坚持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助力构建乡村文旅融合新格局。一是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为依托,打造六堡茶制作技艺研学旅游线路,形成产、销与游、学有机结合的发展模式;将藤县禤洲岛打造为藤县狮舞的传承基地,使其成为当地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二是传承发展本地优秀传统文化,树立乡村旅游文化品牌。2020年以来,我市大力开展戏曲进校园进乡村活动,共演出粤剧、采茶戏等地方戏曲剧种超1600多场,惠及群众超30万人次;2021年起,持续开展濒危剧种牛娘戏、牛歌戏、鹿儿戏等下基层文化惠民演出活动270场次,惠及群众约10万人次。三是以传统节庆文化和民间竞技活动为媒介,培育体育旅游精品赛事品牌。梧州市藤县石表山风景区获评为2021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四是重塑乡村文化生态,盘活乡村文化和旅游资源,提升乡村文化建设品质。岑溪市糯垌镇绿云村、蒙山县文圩镇大明村分别被选中参加“欢乐过大年·喜迎冬奥会——我们的美好生活”2022年全国“村晚”示范展示活动(广西共有三地入选),节目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央视频、新华网等平台进行展播。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尚属低水平覆盖。我市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仍然薄弱,布局不均衡,基本上仍处于解决有无的阶段。个别县(市)的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设施设备陈旧简陋,服务能力十分有限。村级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多集中在村委会驻地,辐射范围较窄,一些农村文化大院、文化室、文化广场等斥资较大的公共服务设施没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些场所和设备被闲置、挪用、挤占甚至废弃,农家书屋图书种类不齐、更新缓慢,文体器材损坏后无人维修等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下,无法真正便民、惠民、利民。
(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乏力。一是经费保障缺口大。目前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主要依靠财政投入,自治区每年有专项资金下达到县(市、区),由县(市、区)分配到各乡镇,但数额有限,平均每个乡镇每年只有一万多元;原则上县级财政要有相应的资金安排,但实际上难以保证到位。乡镇文化项目运作主要靠争取上级的项目资金,往往只能是拿到多少钱就办多少事,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中心的日常运行经费始终捉襟见肘。另外,社会捐助资金帮助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也存在发动不充分、筹措难度大、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人力支撑保障不够。受编制体制、工资待遇等因素影响,乡镇文化站和村级文化中心文化专干队伍普遍存在兼职借用情况,队伍不稳定,工作力量不足,导致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难以提升,在群众中不能形成号召力。三是乡村文化人才严重缺失。当前农村趋于空心化、老龄化,乡土文化能人断层的问题突出,农村缺少新鲜有活力的文化活动创作者和参与者,乡村文化生命力在减退。
(三)各级相关职能部门功能缺失。公共文化服务已经由“送文化”模式进入到“菜单式”服务模式,但部分基层公共文化项目的规划建设仍囿于“条条”为限,缺乏“条块”结合,以致功能单一,难以满足多样化需求。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推进数字化建设过程中“各自为战”,服务平台未能实现互联互通、信息交换和资源整合,形成一个个“孤岛”而日渐僵化。机构改革后,乡镇一级文化站变更为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被定性为民办非企业,只有指导职能,还要兼顾包村驻点等工作任务,难以集中精力抓好农村群众文化工作;村一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多为农家书屋改建,原本就管理松散,又因村委会对其职能、任务和管理职能未予明确,运转和管理缺位问题更加突出。
(四)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融合度不高。对培育指导乡村振兴各类典型示范的认识不足,乡村文化建设总体仍停留在浅层次推进,偏重基础设施建设和风貌塑造,缺乏对特色产业的挖掘、培育,文旅开发停留在季节性观光、采摘等项目上,缺乏有特色的深度体验,无法持续保持和提升吸引力。由于产业薄弱,无法为乡村文化提供可持续发展支撑,而文化活动总量偏少、形式单一,文化产品缺乏精品、供需错位,难以形成相应的文化氛围,难以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有机统一。
三、协商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各级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性的认识,注重统筹,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展所长的文化艺术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功能互补、运转协调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体制,持续完善责任明晰、行为规范、富有实效的运行机制。加大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力度,特别是对农村薄弱地区,应突出普惠共享和文化传承,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均衡配置。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利用及保障其正常运行的主体责任,建立以公众参与为基础、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反馈机制,确保有效提升服务效能。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保障。一是继续加大对我市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采取政府投入、资产置换、资源整合等办法,对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进行填平补齐及改造升级,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二是加大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并确保专款专用。各级财政应在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机构的队伍管理、设备购买、活动开展等方面增加经费,根据实际需要划分支出比例,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三是加大对农村文艺创作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与传播。可考虑为农村地区的非遗项目认定保护、乡土特色文化挖掘、乡村文化品牌打造等设立专项经费,同时通过乡村自筹、单位帮扶、社会募捐等方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四是改变财政直接拨款支持扶持的单一方式,引入市场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予以扶持,引导培育市场影响力,激励、培养自我生存发展的内生动力,逐步建立政府扶持、市场运营的机制。五是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经费保障体系。1.上级有关部门如文化旅游、乡村振兴、体育等厅(局)和工会、妇联、文联等组织,每年都有一定的资金支持、扶持乡村振兴基层文化项目,乡镇和村级可结合实际谋划项目,把前期工作做扎实,加强沟通对接,努力争取这方面的项目资金支持;2.结合落地项目帮助解决资金,如光伏和风力发电、村集体林场开发等项目涉及农村资源利用,可协商将篮球场、文化长廊、小舞台之类的文体设施纳入配套建设;3.发挥乡贤作用,发动本地和本籍经济能人带头捐助,建设完善村级文化服务基础设施,设立群众参与、群众管理的文化活动基金。
(三)大力扶持,促进人才培育和队伍壮大。适度增编扩编,增加专业人才配备,着力培养高素质农村公共文化管理人才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一是可选拔文艺人才或骨干担任村级公共文化专管员,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优质文化服务供给。二是调整特殊、紧缺人才政策,将农村基层文化服务纳入其中,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乡村文化建设。三是广泛挖掘和培育乡村民间文化能人,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培养和保护乡村群众志愿服务力量,通过完善激励机制,激励他们在村级群众文化事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整合力量,推动文化资源下沉增加供给。一是宣传、文化系统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广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由政府牵头,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投资、捐赠等方式,推动更多优质的文化艺术资源下沉到农村,逐步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建设机制。二是强化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梧州乡村振兴公众号的宣传带动作用,利用电商平台和直播带货推动文化传播。三是充分发挥政协人才库、智囊团作用,解决乡村文化资源的评估、评定标准和管理依据不足的问题。如岑溪市政协组织力量对其属地传统村落古建筑、古树、旧祠堂、名人故居等历史遗存进行保护标准、等级的评估,牵头组织开展岑溪“新八景”“十大古建筑”“十大古树名树”评选,助推天龙顶景区升级改造和修复“五世衍祥”等自治区级文物古迹,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提供了“政协方案”。我市许多村散落有一定数量的古旧建筑(其中以古民宅居多),虽然尚未达到文物保护的标准,但在地方文化、民俗承载和传承方面有较高价值,建议将修缮保护这类古民居列为我市农村文化工作的一项内容,由县(市、区)安排一定的经费开展系统性的摸排调查,在此基础上有选择地进行修复和保护。四是组织引导文化历史方面的专家学者对本土民俗文化进行深度挖掘整理,开展二次创作,将凸显民俗文化特色的文艺作品作为满足群众情感依托的重要载体,丰富乡村特色文化产品供给。如长洲区政协牵头组织我市专家学者编撰文史资料《下俚歌史话》,组织画家挖掘创作长洲民俗风情系列粉彩画和疍家文化习俗实景,通过长洲区文史馆展示,成为了乡村游“网红打卡点”泗洲岛特色文化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
(五)创新思路,以产文旅融合打造特色品牌。乡村振兴,产业是基点,文化是灵魂。现代乡村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业村落,正在向综合型社区转变,需要引入产文旅融合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概念,注重产业特色与地方文化特色有机结合,解决好基层文化与产业发展“两张皮”问题。要创新立意,因地制宜,以打造独具地方鲜明特色的文旅品牌为抓手,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达到双赢目标。例如,南宁市武鸣区、隆安县的火龙果种植基地,利用火龙果补光催花的生长需求打造灯光秀,成了当地夜景网红点。又如岑溪市将牛娘戏、抢花炮、竹芒编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同天龙顶山地公园、石庙、石头寨等本土旅游资源多方整合,构建文化创意和度假休闲一体化的主题文化旅游综合体,并以此为平台积极“走出去、请进来”,与区内外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地市进行文化艺术联谊,以宣传打造牛娘戏文化品牌为重点,共同举办特色文化、民俗文化展示活动,促成多领域、多层次文化交流。这些项目以特色产业丰富乡村特色文化内涵,以乡村文化建设赋能产业发展,较好地促进了产文旅融合共赢发展。
(本文是2022年对口协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