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进一步支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西片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2020年12月印发以来的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加快打造粤桂合作区域性总部基地(共3条)
1.第1、2条,暂无符合条件企业。第1条规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一定程度,由试验区按1-3%给予补助;第2条规定,自建、购置、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相关补助。据试验区反馈,目前,暂无符合这两项条件的企业。
2.第3条,基本落实。政策规定,新引进的总部企业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额中自治区级、市级实际留存部分,给予不低于70%的奖励。2021年,试验区引进的建华物流有限公司、修正药业和北京卓然科技有限公司3家总部经济企业纳税总额6101万元,财政应补助资金约2722万元,其中,我市和试验区留存部分1820万元已及时兑现,自治区级留存部分902万元还在审批中,尚未兑现。
(二)加快培育发展数字经济(共2条)
1.第4条,已部分落实。政策规定,支持试验区加快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孵化机构,对省部级以上机构设立的后台服务创新平台服务中心,按照自治区创业孵化机构奖补政策给予支持。目前,试验区拥有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家,已引入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技术转移创新服务站等平台,已培育龙精、雅士等5家高新技术企业(其中雅士公司列入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库),梧州艾卓越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已投资建设了互联网众创平台项目。但按照自治区创业孵化机构奖补政策给予支持的政策未能完全落实。
2.第5条,暂无企业申领。政策规定,对符合认定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自设立之年起至2025年,除可申请自治区奖励资金外,由试验区另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30%的奖励。据试验区反馈,目前没有企业申领以上奖补。
(三)加大优势产业和科创企业支持力度(共3条)
1.第6、7条,已落实或部分落实。第6条规定,2021年至2025年,对试验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从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企业实施两化深度融合、工业绿色发展、技术改造。第7条规定,自治区各类股权投资资金优先支持培育试验区强优企业,3年内推动2-3家企业实现在国内证券交易所主板或科创板上市。试验区指导企业积极向上争取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累计获"千企技改"专项资金1500万元、"专精特新"专项资金130万元。已筛选碧清源、三威2家企业进行上市辅导,但目前未上市,要实现目标仍需努力。
2.第8条,暂无需求企业。政策规定,试验区培育孵化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由广西工业新兴产业融资担保基金予以重点支持。目前,试验区入园企业碧清源已于2020年10月列入广西2020年独角兽企业培育企业名单;雅士电业入选2021年度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由于碧清源公司已与广投、北投等公司进行了融资合作,雅士公司自有资金较为充足,暂时不需要、也没申请该基金支持。
(四)加快提升园区承载力(共2条)
1.第9条,已落实。政策规定,2021年至2025年,延续执行《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中各项支持政策,加大对试验区新增政府债券的倾斜支持力度,由试验区统筹用于园内重大项目建设。目前,试验区已申报自治区每年度的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园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和其他各类财政性资金支持。其中,江北片区标准厂房一期项目已获得2021年度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200万元。2021年以来已包装6个政府专项债项目申报2021年度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其中社学片区轻工产业园已获得项目资金1.5亿元、江北片区食品医药产业园获配套工程资金1.5亿元,均于同年6月拨付到位。此外,包装梧州综合保税区监管体系建设等6个项目申报2022年度政府专项债,其中梧州综合保税区监管体系建设项目、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各获1.5亿元。
2.第10条,未落实。政策规定,对试验区内注册并依法纳税属于鼓励类产业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用电方面给予财政补贴。根据试验区相关实施细则,将对纳税100万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生产经营性用电补贴。截至2021年12月,试验区有7家企业满足申补条件(0.04元/千瓦时),由于试验区财力不足,尚未实施补贴。
(五)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共2条)
第11、12条,基本落实。政策规定,对符合相关时间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在试验区内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中自治区级、市级实际留存部分,予以返还试验区。目前,试验区内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268家,2020年1月至今新设立的法人企业有226家。2020年度获得自治区和市级返还1306万元。2021年度,获市级返还1140万元,已通过年度决算形式予以兑现;自治区级应返还1203万元,已于今年1月12日提出申请,截止3月31日尚未返还。
(六)积极开展用地管理改革(共2条)
1.第13条,已落实。政策规定,支持试验区采取直接授权(或委托)方式开展用地审批改革试点。目前,试验区已争取5个重点项目共56.99公顷用地纳入梧州市过渡期城镇开发边界,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试验区项目用地报批均已全部实行用地指标核销制,不受年度新增指标计划限制。
2.第14条,暂时没有项目适用。政策规定,支持试验区参照广东省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供地相关政策,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采取"先招后拍""带项目出让""带设计方案"供地方式,加快项目落地建设。据试验区反馈,目前尚未有符合条件的项目适用该条款。
(七)加大人才支撑力度(共1条)
第15条,已落实。政策规定,对经试验区认定的各种人才,对其当年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给予相关奖励。目前,试验区按"先缴后补"原则,对入园企业核心高管人员个人所得税中自治区级、市级留存部分已统一全额返还。
(八)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共1条)
第16条,未落实。按政策规定,自治区成立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西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试验区整体开发建设。文件印发以来至今年3月31日,自治区层面尚未就试验区重大事项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自治区政策和奖补方面
1.一些政策条款门槛过高,致使政策可操作性打了折扣。由于政策在制定之初未充分考虑梧州当前的实际引资条件,一些政策条款"门槛"标准过高,企业难以"进门"。如,对照《若干政策》第4条,虽然引进了多家企业,但均无达到"自治区创业孵化机构"的要求而获得支持;对照《若干政策》第5条,目前也无企业符合申领条件。
2.一些政策连续性不明朗,致使企业落地意向打了折扣。自治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若干政策》的奖励,已于2020年底到期。由于自治区至今没有明确延续政策,虽然市税务部门表示暂按原政策执行,但一些招商项目(如广东因奥新能源等)认为变数大,下不了落地决心。
3.有关奖补兑现慢、周期长,致使政策激励打了折扣。根据《若干政策》第3条规定,新引进总部企业"对其当年实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额中自治区级、市级实际留存部分,给予不低于70%的奖励。"虽然我市的奖励已及时兑现,但由于自治区级留存部分兑现慢、周期长,既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又给政府公信力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比如,卓然产业园反映,有近2000万元奖励金尚未兑现,虽然企业曾提出"由市里通过借款兑现奖励、企业支付利息"的应对办法,但始终未能落实。
(二)市直部门和试验区落实政策和奖补方面
1.财力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政策难配套。《若干政策》出台后,我市还没有系统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或实施细则,政策无法完全利用到位。粤桂合作试验区是梧州东融战略的强大支点,自治区出台专项政策支持梧州打造最强东融基地,我们本应加快制订配套政策,以政策叠加推进试验区高质量发展。但配套政策需要"真金白银"作为保障,在试验区庞大的债务压力面前,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我市先后投入1.5亿元为试验区"化债",已无多余财力用于配套政策的资金支持。同时,试验区的财力也是捉襟见肘,对国光科技、定瑞混凝土、碧清源环保、碧清源纳米膜、宇球、雅士、乾盛混凝土7家工业企业约50万元的生产经营性用电补贴也没能及时兑付(总用电1294万度,按申补条件0.04元/千瓦时计算。试验区没能提供数据,由调研组向南方电网了解)。
2.学用政策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专项资金未能尽拿尽用。由于未能研透、吃透政策,一些项目包装不达标,去年,试验区仅获得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630万元,达不到自治区承诺专项补助资金额度的下限(2000万元,上不封顶,详见第6条);又如,广东、广西两省(区)科技厅签订粤桂协同创新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两省区分别设立每年不小于1000万元的粤桂联合基金,其中500万元定向以项目形式支持粤桂试验区企业创新发展,然而,2020年试验区仅拿到350万元补助,2021年因申报项目没能通过自治区评审,没能拿到该基金。
3.部门作为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政策落地落实还不到位。《若干政策》下发一年多来出现的各种问题,市直相关部门和试验区均未能及时收集、汇总和研究,并向自治区相关部门反馈,未能推动自治区就试验区重大事项及时组织专题例会予以协调解决,存在慢作为甚至不作为的现象。同时,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惠企措施未能全面达企、利企。如《若干政策》第2条规定,"对在试验区自建、购置、租赁办公用房的新引进的总部企业给予补助",据调研得知,一些入驻企业对此政策至今还不知晓,导致此项政策未能及时有效发挥作用。同样,部分科技企业对相关科创政策也知之甚少。还有,试验区无法兑现企业的生产经营性用电补贴,财力不足是客观原因,但试验区连需要补贴多少钱都没有数据,这也暴露出一些工作作风问题。
4.项目执行力和综合规划力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建设支出进度缓慢。试验区在申报政府专项债项目后,未按进度完成支出,如综合保税区和新能源基地项目,今年分别下达的政府专项债资金7500万元和1000万元,截止3月15日,综合保税区项目和新能源基地项目都尚无支出。此外,由于我市棚改、旧改等政策在试验区规划范围内未能得到有效实施,核心区企业仍与众多村居糅杂交错,产城融合的品相和效果不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试验区的招商引资以及在园企业职工的稳定性和人才招聘。
5."一盘棋"思维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资源利用统筹和整合乏力。由于试验区规划区域较大、过早扩面开发、基础配套设施规划未全部实施、征拆工作不彻底、部分产业项目推进缓慢等多种原因,试验区成立后可用建设用地约13385亩,目前约一半处于闲置。如,试验区社学片区,虽然我市努力打通国道207线、社学大道等园区外大交通,然而由于征地不彻底,拟开发建设的7900亩核心区内,未征地达840亩,占比近11%,而且,"间花地"达121块、691亩,平均每65亩就有"间花地"5.7亩,导致该片区难以招商。同时,由于对用地投资强度没有合理有效控制,已供土地效益产出也不高,亩产税收仅为2.97万元(优质工业园区土地亩产税收通常在50万元左右)。同时,在庞大的可用土地资源面前,园区运筹能力有限,在招商、资源最大化利用等方面推进缓慢,未与周边城区、园区形成产业错位、良性、友好的发展局面,试验区化债风险加大、后续发展举步维艰。
三、进一步推动专项措施落地落实的建议
(一)向上争取——以具体化政策需求争取自治区更多支持
由市发改委牵头,财政、科技、工信、税务等部门收集、汇总和梳理《若干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向自治区汇报沟通,适时推动自治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广西片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研究解决一批具体问题,努力争取"蓄政策之水养试验区之鱼"。如根据实际,争取合理调整、优化、降低相关政策门槛,提高、提速兑现率;争取将自治区级税收留存部分由"年终决算后奖励"调整为"每季度定时预拨",减少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推动《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若干政策》等相关税收优惠延续政策落地,给企业派发"定心丸";充分用好综合保税区"区内企业从区外购进并用于生产耗用的水、电力、燃气视同出口货物实行退税"优惠政策,力争试验区内企业共享政策,切实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推动自治区、梧州市和试验区共同筹措专项资金,在试验区为试点,开展"拉人、留人"工作,对于留园置业、就业的引进人才,从中专生到博士生不拘一格分级给予有吸引力的安置奖励和购房补贴,让企业人才"招得来,留得住",更让试验区工业地产、商业地产比翼双飞。
(二)向下躬耕——市直部门要主动对企业实施扁平化服务
1.兼顾"既救急又助发展",帮助试验区纾困发展。转变"只救急不助发展、只还债不投入"的思维和财政运作方式,统筹试验区"化债"量和"化债"期,研究制订市配套扶持政策,将部分财政投入转化为配套政策奖补,努力使财政从"疲于奔命化债"向"想方设法突破"转变。按照全市"一盘棋"思路,重新评价和完善试验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想方设法剥离园区部分债务,让园区轻装前行。引进国内管理经验丰富的园区管理运营公司管理运营园区,提高园区管理运营水平。认真组织研究"多兵团作战"方式、资源"大项目""优势企业"优先配置模式,做实多方受益共赢、又"论功行赏"的顶层设计,切实解决"这边资源紧缺、那边土地闲置"的矛盾。对园区闲置土地资源进行盘点,对因道路、水电未完善、存在部分"间花地"等原因,无法用于招商的社学片区的功能定位和"活化"途径方法进行认真研究,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分步打通关键道路和水电,解决"间花地"问题,尽快用于招商,使土地"活"起来,推进前期投入形成产出。整合万秀区、龙圩区等招商和产业服务团队资源,甚至是龙头企业的资源,开展错位招商、共驻共建,并积极探索与大湾区企业共建"园中园",推动产业差异发展,改变原先因顶层设计不合 理导致的资源载体分配不均、各自为战甚至内卷消耗总体经济"战力"等现象,集中释放试验区大片闲置土地产能,推动试验区纾困解难。
2.拓展试验区基础设施建设思路,争取"借桥过河"。将试验区核心区域纳入城市更新重点项目,以政府为实施主体,通过城市更新专项债或财政资金+专项债形式进行投资,以工业、商业、地产租赁、停车位出租、物管、房地产开发等收入及土地出让收入等覆盖专项债本息、实现资金自平衡。同时改善试验区核心区品相,加速产城融合。按先急后缓的方式逐步改善试验区基础设施,如加密试验区内公交班次,利用暂时闲置土地建设小公园、小型休闲运动场所和简易菜市场,帮助住园员工安居乐业。借鉴玉林等周边地市政策,加快推进我市人口进城,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
3.强化惠企宣传,让政策春风常绿江南岸。市发改、商务、投促、工信、科技等部门和试验区要加大对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研究制定解读本、一览表,通过各种线上线下传播媒介向社会宣传,组织宣传小分队入园宣讲、解读政策,帮助企业理解16条政策的内容内涵,做到宣传对象不留死角、宣传内容不留空白,让企业在政策春风的滋润下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4.抓实"转作风、强落实、争先锋"专项行动,推动干部担当作为。以贯彻落实执行《梧州市2022年"转作风、强落实、争先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契机,加强对《若干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追责问责。同时,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和考核奖励机制,激励广大干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善做善成。
(三)向内加压——试验区要着力突破债务内卷挖掘增量
1.直面化债压力,激发内生动力。优惠政策不应是"躺平"等靠要。试验区必须自我加压,开拓多种融资渠道,通过举新债还旧债,努力争取延长债务期限,争取更多珍贵的发展空间。充分利用好现在的港口码头、商业、商住用地等核心资产,借力、借智深入研究,做实资产运作,推动港产城整合发展,带动资产增值受益以覆盖债务。
2.包装推进项目、争足资金支持。用足政策,工业振兴专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应报尽报,严格筛选报送项目,对齐政策实施包装,对于争取上级资金的项目,安排专班专门跟进,倒排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项目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达到实时进度要求。同时,本着"再穷不能穷信用"的原则,努力筹措资金,及时兑现企业的电费等各类补贴,或按进度分期按时兑现,提高试验区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3.强化服务意识,贴身跟随服务。要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深挖和破除各级干部职工的官僚主义思想,深刻培植企业是试验区"米饭班主"、企业是试验区"业主"的意识,将维护企业合法、合理权益以及企业接受服务的舒适度作为衡量试验区管理服务的第一考量,贯彻落实到管理服务的全过程各环节。要以"给自家孩子办入学"的积极性,贴身跟随服务,帮助园内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主动鼓励和指导企业包装、升级项目,帮助符合申领奖补条件的企业实现申领;对已明确掌握相关信息或材料的,研究推行"免申即享"。
(四)向外勤学——拓展格局力争上游、勇立潮头
1.潜心找准定位。在疫情可控的前提下,要组团走出去,到国内同质、优质的开发区调研、学习,思考试验区棋盘上的困局,研究如何定位自己、如何战略性落子、如何跑赢同行。同时,研透大湾区产业树的枝干脉络,做好产业布局清单,对过去和未来发展做科学的盘点切割,按错位嵌入的思路,植入大湾区产业树融聚发展,使试验区的产业规划更科学更可行。
2.脚踏实地招商。要深入研究试验区政策和周边省市园区政策,比较试验区政策优势,有针对性开展招商引资。用足用好综保区"区内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这一优惠政策,注重补链延链招商,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既要招产业龙头,更要招合适的企业,例如装备制造业等,要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逐步实现园区的工业积累和培育升级。
3.创新发展方式。创新"租场养鸡"思维,与湾区先进招商服务企业合作,投入资金在湾区建立试验区企业飞地孵化地,租场合作开展招商,企业在试验区注册享受政策、缴纳税收,在经济发达的飞地孵化发展、开展运营、联动上下游企业落户,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创新方式突破目前的发展困局,锻造新的经济增长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