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梧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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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探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内涵及其机理
作者: 卢莹日期: 2023-02-22来源: 本站 打印

《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在坚持做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的同时,把凝聚共识作为政协的重要职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政治组织和民主形式的效能,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凝聚共识作为政协的新职能,不仅是政协履职的基础工作,而且是政协履职的中心环节,更是政协履职的价值追求。从政协的职能定位、构成主体、对象范围、工作目标和作用基础等多个维度,充分认识"凝聚共识"丰富内涵及其内在机理,把握凝聚共识的核心、目标、方向、重点和共识之间的逻辑关联,既突出凝聚共识的实践指向和针对性,又注意凝聚共识的层次结构和整体性,是政协全面、系统、有序、有效地履行凝聚共识职能作用的基础课题,也是政协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课题

笔者认为,人民政协凝聚共识的内涵,包括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圆心的政治共识、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主轴的国家共识、以使命责任感为主干的委员责任担当共识、以汇聚奋进新时代合力为脉络的社会共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引的方法论共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心的价值共识,它们既有所区别,又相辅相成,在人民政协凝聚共识履职中各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从政协作为统一战线政治组织来说,凝聚政治共识是核心要义、重要前提和坚实基础;从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构成来说,凝聚国家共识是必然要求和重要任务;从委员作为政协履职主体来说,凝聚责任担当共识是关键环节和组织队伍保障;从政协工作的根本目标来说,凝聚社会共识是必然结果和主要归宿;从政协发挥凝聚共识作用的机理来说,凝聚方法论共识是学理基础;从政协有效实现凝聚共识职能的精神力量来说,凝聚价值共识是行为驱动。

一、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圆心凝聚政治共识,是政协作为统一战线政治组织凝聚共识的核心要义

政协作为具有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和共同目标追求的政治共同体,凝聚共识是应有之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选择,是政协成立伊始的初心所在,是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经验总结,是政协事业巩固壮大的根本保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圆心凝聚政治共识,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不仅是政协作为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组织职能定位的内在要求,也是政协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现实需要,更是新时代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提升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途径,是政协凝聚共识的核心要义。通过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和推进政协协商民主,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共识,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厚植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更好服务科学民主决策和实施

二、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主轴凝聚国家共识,是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构成凝聚共识的重要任务

明了祖国从何处来、往何方去的时代认知,凝聚国家共识,才能增强中华文明的自豪感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主轴,是凝聚国家共识的有力支撑。完全不同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等对抗型政治,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有机结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鲜明特点、重要形式和独特优势政治协商制度和多党合作事业的政治格局形成了以中国共产党为圆心的国家团结,一致性与多样性有机融合的国家秩序,人民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专门协商机构,成为民主与集中、活力与秩序有机统一的政治共同体。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战略任务,发挥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在协商民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是新形势下政协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新任务、新使命。立足新时代人民政协新任务新使命,以凝聚国家共识贯穿民主制度运行过程,通过人民政协制度运行、民主程序和有效工作,以大团结大联合制度优势促进团结推进国家治理的协商民主建设,以参政议政职能优势助推决策提高国家治理的决策效能,以民主监督制度优势助推执行提高国家治理的运行效能,以广泛、多层、有序的政治参与体现制度体系的包容性,通过党委政府—政协委员—界别群众的有效沟通联结,发挥广泛凝聚国家共识的渠道和平台功能,将我国政治制度的独特优势转化为发展的行动合力,发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作用,团结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征程,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是人民政协发挥国家治理体系构成之功能价值的重要任务和现实路径

三、以增强委员的使命责任感为主干凝聚责任担当共识,是委员作为政协履职主体凝聚共识的关键环节和组织队伍保障

政协委员作为政协政治组织的构成主体,必须具有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凝聚各个界别和各级政协委员为国为民履职尽责的责任担当共识,为凝聚共识履职提供组织队伍保障,是政协凝聚共识的主干和关键。通过发挥广大委员的履职主体作用,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为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打牢思想根基,推进具有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共同根本利益、共同目标追求的政治共同体建设,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政治态度上始终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事关道路、制度、旗帜、方向等根本问题上统一思想和步调。通过政协委员广泛联系各党派、各界别、各团体的代表人士和界别群众,架构界别、委员、群众与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多点交互的沟通应答体系,在履职过程中宣传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动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为新一轮改革发展寻求最大公约数、增进最大共识。

界别委员是凝聚共识的桥梁和纽带,履职是凝聚共识的途径和载体。通过增强委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凝聚共识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在开展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调查研究和视察考察中,把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着眼问题解决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关注前沿问题、聚焦经济热点、贴近民生实事,深入了解情况、严谨分析问题,汇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找准基层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在履职中坚守使命担当。

四、以汇聚各族各界群众奋进新时代合力为脉络凝聚社会共识,是人民政协作为重要平台凝聚共识的根本目标

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是人民政协在新时代的新方位新使命。把服务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为巩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工作的主线,把政协协商与社会协商有机融合起来,通过拓展我国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吸纳整合各利益群体诉求的常态化互动通道,把各种诉求收集反映上来体现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中,把党的主张宣传贯彻到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中去;通过深入、坦诚、平等的协商讨论,反映各方诉求、增进了解共识,为界别群众增信释疑,为基层群众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克服极端,在协商中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实践人民民主、促进广泛团结,广泛汇聚正能量,画出最大同心圆,凝聚各族各界群众奋进新时代的社会共识,既是对政协历史传统的传承,也是新时代专门协商机构特征的体现,是政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用的价值追求。

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大团结大联合的象征,体现着巩固和扩大团结的功能作用,贯穿着增进和凝聚共识的实践指向。随着经济体制转轨、利益格局调整带来的社会阶层分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价值观念日趋多样,社会思潮急剧多变,尤其是代际更替的背景下叠加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对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以及政治制度和政治权威的认同提出了严重挑战,严重威胁到我国的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以汇聚各族各界群众奋进新时代合力为脉络凝聚社会共识,必须既要坚持传承又要强调与时俱进,吸收和容纳普遍性的信念信仰、社会心理和情感元素,不断推进政治认同、信仰包容、文化整合、价值一致。必须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凝聚社会信仰共识,尊重信仰差异的同时强调主导体系的一致;必须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凝聚文化共识,汲取凝聚民心和振奋精神的精华,坚持文化自信,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通过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凝聚海内外国际共识,注重文化的开放、包容和共存,消化吸收归纳人类文明共同追求和共同价值关怀的意识形态成果,在尊重意识形态领域差异的同时减少利益和目标分歧。

五、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引凝聚方法论共识,是政协发挥凝聚共识作用的学理基础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是新时代做好凝聚共识工作的前提。履行参政议政、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和凝聚共识职能,发挥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贯穿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科学方法论指引。在政协履职过程中,无论是聚焦发展大计、服务中心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和协商民主,面临的具体问题往往存在着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冲突,存在经济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协调统一的矛盾。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同时,既要服务宏观大局、着眼发展,又要针对微观基础、立足现实,必须运用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科学方法论予以指导。比如统筹区域发展城乡发展产业发展,必须处理好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辩证关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涉及到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辩证关系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问题,则涉及到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

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方法论,不仅是指导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方法,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处理各种事情和矛盾纠纷的具体方法。特别是推进基层民主协商过程中,必须讲事实摆道理,如何判明实际情况、分析问题原因、确定分歧焦点、决定方案取舍,这都需要建立在共同的思辨原则和方法基础上才有可能。众多协商主体如果自说自话、各有各理,缺乏认识问题的科学方法和判断取舍的尺度标准,就不可能达成共识,取得协商一致的效果。

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心凝聚价值共识,是政协有效实现凝聚共识职能的精神驱动

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使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一致成为现实的同时,由于各社会阶层、利益集团、党派和社会群体等主体的利益关系、所处立场以及价值取向不同,客观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在开展协商民主过程中,除了要学会用科学的思想方法进行分析和判断,也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作用指导取舍和调节,化解矛盾和冲突。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鲜明旗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心凝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获得全体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广泛接受,必须坚持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方略,发挥道德的整合作用和法治的权威作用,加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国家意识、民族团结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培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为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提供思想基础和行为指引,为聚同化异、凝聚共识提供精神驱动,将共识的内心认同转化为每个主体自觉的行动体现。

 

[作者为梧州市政协常委、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兼),九三学社梧州市委会副主委,本文入选广西第十四次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更加广泛凝聚共识"理论研讨会 )成果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