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配置市政协机关人力资源,提高履职效能,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建立市政协机关"1+5+N"工作专班运行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1+5+N"工作专班人员组成
统筹调配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建立由主席、副主席分别领衔的9个"1+5+N"工作专班:
主席"1+5+N"工作专班,由主席+秘书长、研究室主任、研究室副主任、综合科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副主席、副秘书长、有关专委主任和专委工作科负责人等人员参加。
副主席"1+5+N"工作专班,由1名副主席+1名副秘书长、1名委(办、室)主任、1名委(办、室)副主任、1名委(办、室)工作科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二、"1+5+N"工作专班主要任务
在领衔的主席、副主席领导下,以各工作专班作为履职主体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当好主席、副主席履职的参谋助手;全面履行委(办、室)职能,完成委(办、室)的工作任务。
(二)协助主席、副主席组织安排专题会议和专项活动,负责做好专题会议和专项活动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对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根据安排,会同做好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等重要会议和活动的会务工作。
(三)协助主席、副主席开展联系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等工作。
(四)负责起草主席、副主席和委(办、室)的各种文稿材料。
(五)负责主席、副主席的公务接待、沟通联系等服务工作。
(六)负责自治区和兄弟省市的政协领导、对应委(办、室)来梧开展公务活动的接洽和陪同工作。
(七)与其他专班配合开展工作。
(八)承办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1+5+N"工作专班运行机制
(一)各工作专班在主席、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副主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协调主席、副主席召集的各类专题会议、专题活动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调、指导由工作专班承办的公务接待工作,并做好督促检查;负责协调工作专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审核工作专班撰写的文稿资料;负责工作专班之间、工作专班与办公室各工作科、工作专班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委(办、室)主任的工作联系;承办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委(办、室)主任:协助主席、副主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全面负责落实本委(办、室)工作任务;牵头负责主席、副主席召集的各类专题会议、专题活动的筹备工作;负责委(办、室)文稿的审核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牵头负责与本委(办、室)业务相关或属于本工作专班任务的公务接待(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领导的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并负责接送和陪同等工作;负责委(办、室)之间、委(办、室)与自治区政协对应委(办、室)的工作联系;承办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委(办、室)副主任:协助主席、副主席开展联系全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重要事项等工作;协助做好主席、副主席召集的各类专题会议、专题活动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负责委(办、室)各类文稿起草、审核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协助主任做好本工作专班承办的公务接待工作;认真完成委(办、室)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委(办、室)工作科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直接负责主席、副主席召集的各类专题会议、专题活动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对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如需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派出记者报道的,经请示联系本工作专班的秘书长、副秘书长同意后,及时告知办公室综合科;负责起草工作专班的文稿资料;负责工作专班公务用车申请;协助主任组织实施公务接待工作,具体负责公务接待的申请、编制接待手册和落实参加接待的人员等事项;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各工作专班可结合工作需要和人员特点,在本专班内对人员职责分工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