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梧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对违纪违法政协委员及时作出处理的决定
(2013年10月11日政协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在政协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对中共梧州市委已作出处理决定的违纪违法市政协委员,由政协梧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梧州市政协主席会议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待召开常委会议时进行说明并予以追认。
(2013年10月11日政协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在政协梧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对中共梧州市委已作出处理决定的违纪违法市政协委员,由政协梧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授权梧州市政协主席会议及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待召开常委会议时进行说明并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