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作为一种社会陋习历来为人们所唾弃。虽几经整治,但在我市一些城镇乡村,赌博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呈蔓延上升之势。赌博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一些村镇,由于不少青壮年劳力热衷赌博,致使大片土地丢荒、生产萧条,很多家庭由此至贫,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经济纠纷时有发生。赌徒求赢的心理使一些人见利忘义,耍心术、丧品行,扭曲人性,在损失钱财的同时,往往导致亲人失和、骨肉分离、好友反目、妻离子散,有的甚至走上犯罪道路。同时,赌博场上极易滋生腐败行为,增大了腐败方式、手段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赌博问题当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和重视,建议下大力气加以整治。
一、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一方平安、促社会和谐的高度,切实关心和重视禁赌工作,把查赌禁赌、严厉打击聚众赌博犯罪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综治、维稳及文明单位(村镇)创建活动和各级领导干部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把禁赌治赌的具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乡镇(街道)、村(街)委会,并将禁赌工作成效列入单位评先、干部年度考核和个人评优的重要内容,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联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切实抓出成效来。
二、做好宣传引导,强化教育管理。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墙报、黑板报、标语、宣传车等工具,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宣传赌博的影响和危害,宣传赌博引发的各种案例、防赌戒赌的各方面典型以及禁赌治赌工作取得的成效。要结合基层实际,利用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歌咏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禁赌宣传。通过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做好调查摸底,了解掌握参赌人员的构成情况和活动规律,有针对性的加强对聚赌参赌人员的教育引导,在思想上、从源头上减少或抑制赌博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给予惩处。
三、加大治理力度,扩大禁赌效果。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动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作,实施动态监控、联合办案。要切实加大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加强对地下赌博窝点、赌博公司代理机构(代理人)、博彩性娱乐场所、私人信贷机构等重点对象的清理整顿,消灭监管盲点。要严厉打击地方保护势力,对一切为赌博提高便利、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从重处罚。对国家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赌者,要依据干部管理相关条例、规定从严查处,属领导干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就地免职处理;对借赌博之机索贿、行贿、受贿或挪用公款进行赌博的,除作出组织处理外,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四、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体系。由于查赌禁赌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阻力大,必须建立完善强有力的监督管理制度和群防群治工作网络。在具体工作中,既要通过完善的制度把监督的职能落实到各有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又要通过平时卓有成效的教育引导工作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监督和自我约束;既要抓好集中打击又要强化事前预防,真正把打防结合、惩教并重的原则落到实处。要注意调动和保护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对举报有功人员,除保证其人身安全外,要给予一定物质奖励。要加强基层执法部门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在配足配强人员、提高队伍素质的同时,多渠道筹集经费,保证基层执法部门和群防群治组织正常的工作经费以及设施设备。